尊敬的用戶:
按照交通運輸部《收費公路聯網電子不停車收費技術要求》(2011年第13號公告)的相關要求,我司已于2011年8月1日完成了全省高速公路電子收費客戶服務系統、電子不停車收費車道及人工收費車道系統軟硬件升級改造,目前正進行新舊閩通卡、電子標簽的召回更換工作,該項工作擬于2012年6月30日前結束。屆時未更換的閩通卡、電子標簽將不可在全省高速公路所有收費站使用。為避免造成通行不便,請2011年8月1日前已申辦電子收費業務且至今尚未更換成新的閩通卡、電子標簽的所有客、貨車用戶,務必于2012年6月30日前攜閩通卡、電子標簽隨車前往原開戶的閩通卡服務中心進行免費更換,感謝您的積極配合。
如您有任何疑問,歡迎您致電垂詢各閩通卡服務中心。
福建省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管理中心
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日